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安阳中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北关区个人商标续展需经历的程序
商标续展就是延长已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它的申请程序比较简单,只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条件,不需要经历实质审查阶段,所以大概6个月就能拿到续展证明证书。
商标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一般半年时间就可以办下来。而商标重新申请,需要一年的时间。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
续展商标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延续商标的使用时间,当企业需要及时的进行商标续展工作,商标续展十分重要,企业千万不要因为不使用就不再续展了,就算是不使用,商标的价值也是企业劳动的成功。
商标续展的好处
1、确保企业商标专用权
如果到期前不申请续展,主管部门就会注销掉商标,持有企业或个人就会丧失专用权。这样的话,就很可能被他人抢注,进而出现滥用打击消费者的认可度。譬如,人大校徽被抢注到41类,可以用于教育、培训等活动。那么,今后就可能出现打着人大经典校徽,却不是官方认定的教育培训机构。
2、避免重新注册的麻烦
在商标局的办理官费中,注册受理费为600元,续展受理费是2000元。再加上,如果是宽展期申请的话,还要缴纳500元的延迟费。所以,就有不少企业出现短时的情况,为了节省费用选择重新注册。但是,大家要知道重新申请远比续展麻烦,材料要求多而且通过率不高。
3、方便打造长期的品牌
企业要想长足发展,建立一个品牌,是必然的步骤。而注册成功的商标,就是品牌宣传推广的载体,对于企业来说相当重要。如果频繁变动商标,不仅会让消费者不知所措,更会打击品牌的知名度。当然,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对商标进行美观调整的除外。
现今很多企业的技术研发人员对专利制度都不是很了解,不能从专利申请角度对发明项目进行必要的申请前分析;而委托代理人则对发明技术不可能很熟悉,并且在绝大多数委托任务中所能付出的时间很有限。
确实,对于需要开展专利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发明者,必须了解专利制度,在专利申请中不应毫无主见地完全依赖委托代理。有一定专利工作量的企业至少应配备兼职或专职的专利工程师。无此条件的企业最低限度应能做到,在可能产生较重要专利成果的技术开发项目中,设法安排个别技术研发人员代行专利工程师的一部分职责。
一、专利质量定义
专利申请将技术直接转化为产品,创造更加有吸引力的质量或价格,促进企业竞争力提高。由此,将专利技术对影响企业竞争力水平的程度定义为专利质量,一组或一项专利技术越先进,则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程度越重要,专利质量也越高,主要体现在法律质量、经济质量和技术质量三方面。
(一)法律质量。专利技术法律质量指是否具有法律意义的可靠性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授权标准。事实上,经授权的专利即使完全符合实质性条件,在技术水平方面仍有千差万别,且其蕴含经济价值不尽相同。故专利质量判断时,除了要比较专利技术和法定的最低标准,也应对比同技术领域专利技术,以此判断技术差异,确保技术经济价值得到较好的运用及实现。
(二)经济质量。专利是否能带来经济上的效益,为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当前,专利战略不断深化,其使用意图多种多样,如保护新产品及新技术,阻止竞争对方进入市场,谈判筹码,防止专利侵权,许可转让等。然而,专利技术使用最终需转化为产品,是否能提高产品的质量,促进企业更具竞争优势,为检验技术质量重要市场标准。
(三)技术质量。企业申请专利能鼓励创新及加快自身科技进步有两个前提假设,一方面,技术先进性决定着专利经济价值;另一方面,先进技术可提供企业社会福祉。因此,专利制度本质在于技术。
二、专利申请现状及原因
(一)现状。1、专利申请数量较多,质量较差。在专利申请总数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垃圾专利和问题专利。近些年,专利申请正值发展热潮,很多企业都高度重视专利申请,但在专利质量方面把握不严,造成很多垃圾专利及问题专利,许多专利并未达到有关质量要求。2、很多授权专利不符合条件。很多新型专利和涉及外观的专利,不用经实质性考察便能得到授权,而此类专利往往不符合授权条件,部分经过审查又获得授权的专利,在审查条件检索限制上可出现被授权及错误情况。在以上情况下所产生的专利,都为不合规范、有问题专利。3、部分企业一味追求专利数。很多企业将专利授权量及申请量列入绩效考评指标,在此背景下,企业不断申请专利,有关的资助策略相应出台,致使专利数不断增加,呈现疯长势头,忽视了专利质量。
(二)原因。1、缺乏创新及研发。研发出产品的质量高低,直接决定着专利申请质量。在科研投入资金方面,与其他国家比较,我国仍较落后。由于经费受到限制,导致技术创新及研发程度无法取得突破性和长足发展。故专利申请质量缺乏创新,无法形成基础性专利。2、缺乏对专利管理的重视。专利管理对人员管理、技术及法律等有较强专业要求,单纯法律人员或技术人员一般无法胜任。在国外很多国家,企业大多十分重视管理工作,并专门设立知识产权部门,由其直接负责专利管理。而我国很多企业缺乏对专业管理的重视,缺乏这方面专业人才。
三、如何提高专利申请质量
(一)重视专利评审。企业不能不受限制的申请专利,必须在标准下确保专利高质量,维持专利数量。企业应针对专利评审制定标准及筛选规则,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人员和市场人员,严格筛选专利申请,加大对较高质量的专利申请资源倾斜。
(二)加大投入及创新。创新性科研成果为申请专利的基础,其必须具有高质量研发投入及创新力,缺少其中一项,则专利授权和专利申请都为空话、申请文件提交时,要求技术员在方案提交后,不断扩展及实现,这就要求其具备丰富经验及专业知识技能。若整个队伍中缺乏专利管理者,应聘请代理,保证专利申请质量;若代理和队伍之间在沟通上出现理解及需求偏差,影响信息精准性,应加强与代理间的沟通,尤其重视申请文件及审核环节。同时,专利研发人员需将提高专利质量列为提高创新能力重要内容,除了要加大研发方面的技术及资金投入,也要开展培训,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人员知识水平及专利意识。
(三)专利标准化。研发技术企业应将专利技术化、标准国际化和专利标准化作为发展目标,一旦得到授权专利,应严格按授权标准进行推广,尽量最大化的实现专利价值。想要使自身持有专利获得授权及标准,应依赖专利进展在短时间内获得有效充足的专利,并在专利标准化加大投入,确保企业在提交较高质量的提案后,尽快将其纳入标准
(四)加强专利管理。管理人员应充分掌握企业特点及专利具体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及流程制度后,在专利保护、创新和运用等方面提高管理能力,满足专利管理及企业需要。在初期,开展专利培训,重点执行申请奖励及专利挖掘,以此不断提高人员专利申请积极性。当人员专利意识得到提高,并有一定专利数目后,需将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专利质量上,将专利评审、专利审核和事务所管理等都纳入日常管理流程,并考虑能否对授权专利展开对外许可及产业化推广,将专利工作由成本投入向可见收入来源转换,使专利申请实际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申请人资格:
(1)自然人或法人。
(2)欧共体成员国的国民。
(3)非欧共体成员国的国民,只要其所属国是巴黎公约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4)在欧盟成员国或巴黎公约成员国有住所的自然人或有真实营业场所的法人。
(5)所属国与欧盟有互惠协定的该国国民。
2、欧盟商标注册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检索报告:内协局自行对在先注册或申请的欧共体商标是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同时,除法国、德国和意大利以外的其他欧共体成员国商标局都会进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将在商标获准公告前收到上述检索报告,并决定是否安排商标公告。
(3)实质审查:内协局审查欧共体商标申请时,只对其可注册性(即显著性),也称绝对理由,进行审查,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也就是不会引证在先权利驳回申请。
(4)公告: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欧盟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3个月为异议期。
(5)注册核准: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18-24个月。
3、有效期:从申请日起算10年,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商标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
经常有客户这样咨询:企业的商号和商标必须一致吗?企业是不是应该把商号和商标一致起来?辰联认为,把商号和商标一致起来确实是不错的选择,但是一家企业商号只有一个,但商标却可能有很多,不可能都一致。而且由于某些原因,有一些企业从开始就选择了商号和主打品牌不一样,注册商标当然与商号也不一样。所以,强求变更为一致倒也不是非做不可。
尽管企业与商标一致或者不一致都不影响企业运营得很好。可是在以注册取得商标权的法律制度下,为了对付某些特别“懂法”的人抢注他人商号为商标,我还是建议把商号也注册为商标,即使是不使用。虽然我一点儿也不赞成注册不打算使用的商标,但是为了少一些打官司的麻烦,也只好提出一个自相矛盾的下策了。
老字号是个特殊的东西,大概相当于现在的驰名商标,因为以前并没有商标概念,字号实际包含了商标最基本的区别功能。当我国推行商标制度后,在原来字号的基础上多出了另一个权利——商标权,而且商标的价值与作用显然要比字号大。当老字号被国有化后,保留的只是商号,商标法颁布后,商标权成为一个无主的权利,现实的情况基本是谁先申请就归谁。
于是商标和商号就被分离在不同人手中,但是商标与商号是天生的一对兄弟,合则亲如一体,分则成为仇敌。老字号被国有企业一直延续使用,使老字号历经几代人仍然没有被消费者遗忘,才使得该老字号被注册成商标具有很大的价值,这个价值实际是使用字号的企业带来的,当然不能因为抢先注册了商标,就可以将其他人的工作成果独享。所以解决老字号商标与商号的纠纷显然不能以普通的商标侵权案件标准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来判决赔偿的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践中,认定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在先的商号权时要求较高,不仅在先商号要有较高知名度,该商号下经营范围与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属于同一行业,而且还要求商标标识与商号高度近似,一般讲这一近似度往往要高于商标标识近似的要求。所以保护在先商号权要难于在先商标权。
即用你的商标当作商号进行登记,再用你的商号当作商标进行注册。特别是商标局在初步审查时,会主动引证在先商标驳回在后申请商标,商标权人不用参与甚至都不知晓,其权利就获得了保护。所以,就目前的安阳商标注册环境而言,即使不使用商号作为品牌,也把它注册为商标对企业更有利一些。
下一篇:北关区企业商标变更有哪些类型?
最新文章
- 文峰区个人商标申请流程详解[ 2025-01-09 ]
- 文峰区个人注册商标的市场竞争优势[ 2025-01-09 ]
- 林州个人商标变更的价格差异[ 2025-01-09 ]
- 安阳注册商标需警惕的陷阱与防范策略[ 2025-01-08 ]
- 文峰区公司注册商标代理机构[ 2025-01-08 ]
- 文峰区公司注册商标的多元途径[ 2025-01-08 ]